2023-06-16 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深圳人民法院,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第六次临时董事会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深圳人民法院;
2、公司于2022年11月21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董事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
3、本次会议于2022年11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4、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7名,实际参会董事7名;
5、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韩玉先生主持,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借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披露的《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借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90)。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展开全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披露的《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星晨实业(河源)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91)。
特此公告。
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30日
证券代码:603063 证券简称:禾望电气 公告编号:2022-089
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五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第五次临时监事会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公司于2022年11月21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监事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
3、本次会议于2022年11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4、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3名,实际参会监事3名;
5、本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陆轲钊先生主持。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借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1月30日
证券代码:603063 证券简称:禾望电气 公告编号:2022-090
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借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借款人名称: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 拟借款金额:人民币12,240万元;
● 担保方式:由星晨实业(河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晨实业”)提供房产的抵押担保、星晨河源100%股权质押担保;
● 借款用途:用于支付收购星晨实业的股权转让款。
一、本次借款及担保情况概述
(一)借款及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拟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光大银行深圳分行”)签署《贷款合同》,拟借款人民币12,240万元。并由星晨实业提供房产的抵押担保及星晨河源100%股权质押担保。
(二)本次借款主要用途
公司于2022年9月21日召开了2022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星晨实业(河源)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人民币21,400万元收购星晨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晨发展”)持有的星晨实业100%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9月22日、2022年9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禾望电气关于收购星晨实业(河源)有限公司100%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8)、《禾望电气关于收购星晨实业(河源)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补充公告》(公告编号:2022-079)。
本次公司向光大银行深圳分行申请12,240万元借款仅用于支付公司收购星晨实业100%股权的部分并购交易价款。
二、本次借款的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11月29日召开2022年第六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借款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光大银行深圳分行”)借款人民币12,240万元,借款期限84个月,借款年利率为3.95%,用于支付公司收购星晨实业100%股权的部分并购交易价款。根据银行放款条件要求,星晨实业拟将其持有的房产抵押给光大银行深圳分行为公司本次借款提供抵押担保,并将其100%股权质押给光大银行深圳分行提供质押担保。
上述事项在董事会的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管理层授权人员签署相关合同和办理相关事项。
三、贷款合同、抵押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贷款合同的主要内容
1、借款人: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贷款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2、贷款用途:借款人只能用于支付收购星晨实业(河源)有限公司100%股权的并购交易价款;
3、贷款金额:人民币12,240万元;
4、贷款期限:84个月(具体期限以贷款合同实际签订日期为准);
5、贷款年利率:3.95%;
6、担保方式:由星晨实业提供房产的抵押担保、星晨实业的100%股权质押担保。
(二)贷款其他相关事项
1、星晨实业拟与光大银行深圳分行签署《抵押合同》,约定星晨实业将其持有的房产抵押给光大银行深圳分行,为公司本次向光大银行深圳分行的借款提供担保。具体内容如下:
抵押人:星晨实业(河源)有限公司
抵押权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抵押担保的主债权:公司与光大银行深圳分行签订的《贷款合同》
担保主债权金额:人民币12,240万元整
抵押担保的范围:公司应向光大银行深圳分行偿还或支付的债务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及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和所有其他应付的费用;和光大银行实现抵押权的费用以及星晨实业在本抵押合同项下应向光大银行支付的任何其他款项。
抵押物清单如下:
2、待《贷款合同》《抵押合同》签署后银行可放款,后续公司需补充质押星晨实业100%股权并与光大银行深圳分行签署相关文件。
3、目前星晨发展已将其持有的星晨实业100%股权质押给公司,待公司支付完第二笔股权转让款合计12,480万元后,将办理星晨实业的工商变更手续,变更完成后公司将与光大银行深圳分行签署《贷款合同变更协议》《质押合同》,由原《贷款合同》约定的星晨实业提供房产的抵押担保变更为星晨实业提供房产的抵押担保及公司持有的星晨实业100%股权的质押担保。公司将及时披露办理股权质押的相关进展。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向光大银行深圳分行申请金额12,240万元人民币、期限84个月的借款是出于公司股权收购业务的需要,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及融资需求,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深圳人民法院我们同意公司向银行申请借款的议案。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向银行申请借款主要用于支付收购星晨实业100%股权的部分并购交易价款,有利于优化公司融资结构,提高公司资金周转率,进一步支持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有助于公司后续的资金使用计划,符合公司融资安排及长远发展规划。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具备较好的偿债能力,本次申请的并购借款不会给公司带来重大的财务风险,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六、备查文件
1、2022年第六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
2、2022年第五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2年第六次临时董事会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贷款合同
5、抵押合同
特此公告。
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30日
证券代码:603063 证券简称:禾望电气 公告编号:2022-091
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星晨实业(河源)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经交易各方友好协商,交易各方拟在原《股权转让协议》基础上,就第二笔股权转让款具体安排签署补充协议。
本次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未构成关联交易。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交易概述
(一)交易基本情况
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以人民币21,400万元收购星晨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晨发展”)持有的星晨实业(河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晨实业”)100%股权,该事项已经公司2022年9月21日召开的2022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9月22日、2022年9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禾望电气关于收购星晨实业(河源)有限公司100%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8)、《禾望电气关于收购星晨实业(河源)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补充公告》(公告编号:2022-079)。
截至2022年11月28日,公司已支付股权转让款2,140万元,星晨实业为信富(河源)电子有限公司向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源分行借款提供抵押已解除,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源分行借款提供担保及抵押事项待公司支付第二笔部分股权转让款4,050万元后办理解除。星晨发展有限公司已将其持有的星晨实业100%股权质押给公司,并已在河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区分局办理完成股权出质设立登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1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星晨实业(河源)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85)。
(二)审议情况
为促使交易顺利进行和实施,经交易各方友好协商,公司拟与交易各方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一)》(以下简称“《补充协议(一)》”)。2022年11月29日,公司召开了2022年第六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一)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补充协议(一)》的签署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生效。
二、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星晨发展有限公司
丙方:星晨实业(河源)有限公司
鉴于:
1、甲乙双方就甲方购买乙方所持有的丙方100%股权事宜,签订了《股权收购意向书》和正式的《股权转让协议》。
2、《股权转让协议》第2.4.1条第(3)款约定乙方将其持有的目标公司100%的股权全部质押给甲方并经甲方确认无误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给乙方第二笔股权转让款,占交易对价总价的60%,即人民币12,840万元。
3、甲方、乙方与汇星(云浮)工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浮汇星”)就《代收款协议书》约定甲方按《股权转让协议》向乙方支付的第二笔股权转让款人民币12,840万元中的人民币4,050万元由乙方委托其在中国大陆境内设立的全资子公司云浮汇星代乙方收取。
现经三方友好协商,就《股权转让协议》中第二笔股权转让款的支付事宜,三方达成本补充协议如下:
(1)甲、乙双方一致确认,甲方已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约定代乙方向国家税务总局河源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税务局缴纳了本次交易乙方应承担的企业所得税19,576,360元、印花税107,000元,即甲方已代乙方缴纳税款合计人民币19,683,360元。该部分税款将从股权转让款中扣除。
(2)乙方将其持有的目标公司100%的股权全部质押给甲方并经甲方确认无误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将第二笔股权转让价款中的4,050万元按《股权转让协议》约定支付至云浮汇星指定的代收款银行账户内。
(3)乙方应于云浮汇星收到甲方支付的4,050万元之日起7日内将目标公司资产在银行的抵押状态全部解除,经甲方确认无误后,甲方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贷款合同》。同时,乙方应促使丙方积极配合甲方由丙方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抵押合同》将丙方名下房产抵押给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作为甲方在前述《贷款合同》项下债务的担保。
(4)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审批通过甲方的贷款申请并向甲方发放贷款后,甲方于7日内向乙方支付第二笔股权转让价款的剩余部分。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第二笔股权转让金额为:人民币6,821.664万元。
(5)本协议作为甲乙双方签订的《股权收购意向书》和正式的《股权转让协议》的补充,与《股权收购意向书》和正式的《股权转让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补充协议(一)》的签署,有利于推动星晨实业股权收购事项的顺利进行,本次收购星晨实业100%股权能有效扩大公司产能规模,优化公司业务布局,拓展区域市场,进而发挥规模效应和协同效应,符合本公司发展战略。不会导致本公司主营业务、经营范围发生变化。
四、重大风险提示
本次签署的《补充协议(一)》系各方根据上次《股权转让协议》交易内容达成的进一步合作条款, 本次股权转让在执行过程中,可能会存在其他法律法规、技术和市场等多方面的不确定性或风险。在履行过程中遇到其他不可预计或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有可能存在协议无法履行或终止的风险。
后续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相应的决策和披露程序。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2022年第六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2年第六次临时董事会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一)
特此公告。
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30日
证券代码:603063 证券简称:禾望电气 公告编号:2022-092
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涉及诉讼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二审判决(生效判决)
●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上诉人之一
● 涉案的金额:10,000元
●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二审判决已生效,本次诉讼不会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造成重大影响。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丁文菁女士就与公司的名誉权纠纷向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公司于2022年1月10日收到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送达的(2021)沪0104民初33528号应诉通知书等相关法律文件,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关于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3)。
2022年6月20日,公司收到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2021)沪0104民初33528号民事判决书。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判决驳回丁文菁的全部诉讼请求。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关于涉及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9)。
丁文菁女士因不服提起上诉,2022年8月27日,公司收到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寄来的上诉状,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关于涉及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3)。
二、本次诉讼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2年11月29日收到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寄来(2022)沪01民终9676号《民事判决书》,现将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准确,应予以维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判决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443 元,由丁文菁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二审判决已生效,本次诉讼不会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造成重大影响。
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次公告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发布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30日
本版导读
以上就是关于深圳人民法院和深圳人民法院电话是多少的简单介绍,还有要补充的,大家一定要关注我们,欢迎有问题咨询。原文链接:https://zazhiba.com.cn/post/30467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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