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婚姻存续期间的看法,婚姻存续期间的债务离婚后怎么办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离婚后如何承担

 2023-03-29    12  

  婚姻继承了所有的好,也会有不好,婚姻家庭总是带有遗憾和不足,甚至走到了破裂的那一刻也不足为奇,申请离婚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哪些要注意的?

  一、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哪些要注意的

  1、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哪些要注意的?要注意关于离婚后的抚养权

对婚姻存续期间的看法,婚姻存续期间的债务离婚后怎么办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离婚后如何承担 面的 15 期间 百科资讯 第1张

  抚养权争议,一般包括三种情况:

  (1)、男女双方都想要孩子的抚养权

  (2)、男女双方都不想要孩子的抚养权

  (3)、一方想要孩子的抚养权另一方不想要

对婚姻存续期间的看法,婚姻存续期间的债务离婚后怎么办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离婚后如何承担 面的 15 期间 百科资讯 第2张

  实务中最常见的就是第一种,婚姻家庭虽然破裂但是双方都要孩子。这个时候法院怎么判呢?总体上,法院处理抚养权会遵循“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为原则和出发点。一般情况下:两周岁以下原则上判给母亲,两周岁至八周岁以有利于孩子成长为原则,八周岁以上征求孩子的意见。

  婚姻家庭收入或者文化水平当然也是其中一种因素,但不是决定性因素,也不是唯一的因素。感情问题添加\/信:,免费领取一对一专业情感咨询。

  法院是在综合考虑的基础上来进行判断的,比如双方的工作性质是否有照顾孩子的时间,以往谁带孩子比较多,一方要工作的话是否有老人帮忙带,双方居住的环境,甚至双方的性格和家庭氛围都有可能进入法院考虑的范围。

  所以,婚姻继承了所有的好,也会有不好,一般说有利于孩子成长,真的不是那么简单认定的。在双方都想争取孩子的抚养权的时候,确实要了解很多细节,要做很多工作。法院也会更多的考虑孩子心态层面的需求,而不是完全以物质条件为判断标准。

  婚姻继承了所有的好,也会有不好,至于双方都不要孩子的情况,有些法院的做法是孩子的抚养权没处理好,不给判离婚,哪怕是双方都同意离婚。也有法院先判双方离婚,孩子的抚养权由双方离婚后再处理,但这样的情况比较少见。挽回成功率高达92.7%!后悔分手心急挽回试试这个方法!

  第三种就比较简单,双方对抚养权不存在争议,可能只是对探视或者抚养费的问题大家有些不同意见,这种一般比较好处理,也好做双方的工作。

  关于抚养费的标准问题,这个还真没有统一的标准,一般是支付抚养费一方月收入的15%到30%之间,但具体情况全国各地不一,这与当地的经济水平有很大关系。而且收入特别高的法院也会特别考虑,不见得一定会按照为个范围来处理。

  2、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哪些要注意的?要注意离婚之财产承担

  离婚时财产分配的原则是在平分的基础是照顾女方和子女的利益,但这个也不是绝对的,大家可能会问,不是要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吗?其实这个在司法实务中一般会有体现,但体现得并不太明显。

  在财产分割领域,随着经济的发展,也出现了一些比较复杂的问题,比如房产、股权、保险。这三种可能是目前比较多发的争议,尤其以房产更为常见。鉴于篇幅,今天只就房产作简单的分享。遭遇情感危机面临分手?点击预约咨询,领取一次免费情感分析!

  (1)、对夫妻婚后购买的房产一般都是认定为共同财产,由双方分平。如果是双方都想要的,可以协商一个价格或分割方案,协商不成的可以竞价,或者是一方想要另一方不想要的,对价格达不成一致的可以评估作价,大家都不要的,就可以拍卖了再分割房屋价款。

  (2)、婚前购买婚后还贷的,房子也登记在购买方名下的情形,一般是判给登记方。对于婚后还贷部分及对应的增值部分作为共同财产分割,由登记方对予对方补偿。至于这个增值怎么计算,各地法院在计算增值分部分的方式存在一些差异,计算公示也有好几种,具体要看当地的司法实务意见。

  (3)、一方父母或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这个得区分好多种情况。原则上婚前一方父母出资的,视为对出资方子女的赠予;

  婚后一方父母出资支付首付款的,在没有特别说明的情况下,一般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予,特别是登记为双方的名字的。如果是一方父母出全款只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名下的,视为对出资一方子女个人的赠予进而认定为其的个人财产。

  因为房产的问题实在复杂,价值又巨大,所以司法实务中一直有多种意见,可能各地都会存在差异,这是需要注意的。至于婚前或婚后双方父母共同出资,登记子夫妻双方名下的,一般会按照出资额按份共有。这是一般处理的原则,具体问题还是要具体分析。感情问题添加\/信:,免费领取一对一专业情感咨询。

原文链接:https://zazhiba.com.cn/post/304502.html

=========================================

https://zazhiba.com.cn/ 为 “自由随风” 唯一官方服务平台,请勿相信其他任何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