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公司还没有完成"善良的经理"失去的义务"博客第一案"br /

 2023-03-12    7  

11月23日, "博客案例 "备受关注的《》最终定稿,中级 江苏省南京市中级法院裁定 "上诉被驳回,维持原判。至此,这个长达一年的 "在线博客案例与案例结束了。

据《检察日报》报道,2005年11月初,南京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副教授陈堂发起诉 她的博客网站被起诉到南京鼓楼区法院,理由是她的名誉权受到了侵犯。因网站被告不合格,陈堂发撤诉,随后再次起诉网站主办方杭州博客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这起诉讼的起因是博主K007在其名为 "长袜 ",打给陈堂发 "一个可怜的人 "和 "流氓 "。发现这篇博客日志后,陈堂发致电Blog.com删除帖子,但网站要求他提供能证明其身份的证明,否则帖子不会被删除。因为双方意见不合,涉嫌侵权的博客日志被长时间保留,直到触发诉讼日志才被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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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楼区法院认为《烂人烂教材》 ;的内容侮辱原告构成有害信息。原告已通过通知被告删除该信息,因此可以认定被告此时已经发现了有害信息,应当在合理时间内采取措施制止有害信息的传播。但被告仅要求原告提供身份证明而未采取任何措施,未尽到a "善良的经理 "并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今年8月2日,法院判决杭州博客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在博客首页刊登向原告陈堂发的道歉声明。对原告的赔偿。;经济损失1000元。一审宣判后,被告人不服,提出上诉。南京市中级法院审理了此案。;美国最高法院于11月23日做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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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此案是第一起进入公众视野的博客侵权纠纷案,因此被称为 "第一博客案被很多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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