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装标签 "葡萄酒和葡萄酒中的极品被用来欺诈消费者 获得三倍赔偿

 2023-03-12    3  

超市出售的商品都标有 "葡萄酒和葡萄酒中的极品,消费者起诉要求三倍赔偿。日前,南昌法院审结了产品销售者 的责任纠纷案,并判决超市退还货款并进行三倍赔偿。

一个法律案件的事实

包装标签 "葡萄酒和葡萄酒中的极品被用来欺诈消费者 获得三倍赔偿 内容 15 使用 法律百科 第1张

李在某超市买了四瓶白酒,一共花了2036元。后来,他发现这四瓶白酒的外包装上都印有 "被白酒行业专家誉为 酱香经典,白酒中的极品。; "。他认为这明显违反了《广告法》的规定,属于虚假宣传,遂起诉超市要求退款并三倍赔偿。

交付审判

法院审理后认为,超市销售的4瓶白酒印有 "酱香经典,酒中极品在外包装上,夸大了所提供商品的质量和性能,足以误导消费者。应该认为超市的行为构成了欺诈。根据的规定,决定超市退还李2036元,并三倍赔偿损失6108元。为此,法官也提醒商家,标签上的宣传语言不能过分夸大,使用绝对化语言视为欺诈,必须三倍赔偿。

法律链接

《《广告法》》第九条规定,广告不得有下列情形: (三)使用 "国家级 ", "最高级别 "和 "最佳 "。

2000年12月15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了《关于产品包装物出现“极品”字样问题的处理意见》,声明如下:"单词 美酒佳肴。;和 美食香烟及饮料。;用在商品包装上,与 最高级 和 最佳 ,而且属于绝对化的语言,这违反了《广告法》第七条第二款的规定。从2002年1月1日起,所有包含上述内容的产品包装将停止销售。

(原标题:标有 "最佳葡萄酒及烈酒被判欺诈消费者获三倍赔偿)

引用法律

包装标签 "葡萄酒和葡萄酒中的极品被用来欺诈消费者 获得三倍赔偿 内容 15 使用 法律百科 第2张

[1]《广告法》第九条

[2]《广告法》第七条

[3]《消费者权益保》

进一步阅读

错误鉴定构成欺诈,消费者获得三倍赔偿。

原文链接:https://zazhiba.com.cn/post/14452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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