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标注不适宜人群食用的食品十倍赔偿

 2023-03-12    6  

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已经实施了两年。随着网络购物、金融消费、互联网金融、快递服务、互联网旅游等新型消费业态的出现,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日益突出。;权益正面临新的法律问题,如网购管辖权条款的效力、金融消费者的界定、快递服务的损害赔偿限额等。江苏省高级律师事务所。;美国法院整理了一批保护消费者的典型案例。;权益,旨在提醒消费者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同时希望广大经营者依法诚信经营。

请阅读这些与你生活密切相关的案例。

运营商欺诈最低可获得500元起的赔偿。

一个法律案件的事实

原告郑某通过某网站从被告某纺织公司购买了一个记忆枕,价格为89元。被告在销售网站上描述该枕头具有 "保健颈枕和颈椎枕,治疗颈椎病。

法院认为,被告不是药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销售的枕头为家庭用普通枕头。没有证据证明它们有治疗颈椎病的功效。被告 的销售网站上对该产品的宣传是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构成欺诈。除了退还消费者 的货款,经营者还应当按照消费者购买的商品的价款的三倍增加赔偿损失。增加的赔偿金额不足500元的,按500元赔偿。故判决被告返还货款89元,赔偿原告500元。

评论

新的消费者权益保。;加强了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权益。惩罚性赔偿的数额增加到商品或者服务价格的三倍,低于500元的,增加到500元,不仅赔偿了消费者 维权成本,也加大了对经营者的惩罚力度,这对净化市场起到了积极作用。

管辖权条款需要特别标注。

否则无效。

一个法律案件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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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食物并没有贴上不适合人吃的标签。

未标注不适宜人群食用的食品十倍赔偿 10 属于 适合 法律百科 第1张

可以赔偿十倍

一个法律案件的事实

赵某在某网购平台购买某公司销售的浓缩鱼油磷虾油软胶囊4盒,单价238.8元,共计955.2元。生产日期为2013年5月10日,保质期为2016年5月9日。产品标签注明产品成分表:鱼油、南极磷虾油、明胶、甘油、大豆油、肠溶衣。

法院认为,涉案产品标签上未标注不适当人群,属于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涉案产品虽经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检验并出具卫生证书,但取得卫生证书并不能证明其中文标签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企业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食品,应当认定为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食品。因此,被告被判退还原告 购买价款955.2元并支付十倍赔偿金。

评论

没有标明不适合人们食用的食物。产品,也应该被认定为不安全食品。被告某公司销售的涉案产品成分中含有磷虾油,需要在标签和说明书中标注不适宜人群,但被告公司并未标注,可能对婴幼儿、孕妇、哺乳期妇女以及对海鲜过敏的人群存在安全隐患。因此,涉案产品属于不安全食品,但被告仍进行销售,应承担返还货款并支付十倍赔偿金的法律责任。

(原标题:江苏消费维权案未标注不适合人的商家十倍赔偿)

引用法律

未标注不适宜人群食用的食品十倍赔偿 10 属于 适合 法律百科 第2张

[1]《消费者权益保》

原文链接:https://zazhiba.com.cn/post/14452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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