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决赔偿未投保包裹的损失 并退还邮资

 2023-03-12    5  

快递在人们中非常普遍。;但很多人在寄包裹时很少看自己签名的快递运单背面。快递服务协议印在快递运单格式合同的背面,往往写明 "未保价的快件如有遗失,寄件人应支付实际投递费的N倍作为赔偿。

寄了几千的贵重物品,丢失后只能得到几倍运费的赔偿吗?其实不一定。本案当事人通过诉讼,在快递中找回丢失的手机。

你周围的事物

去年,周在一家邮政快递公司邮寄了一个包裹,里面是某品牌的手机及配件。周以20元支付邮费,未办理保值。一周后,周得知包裹丢了。

周到邮政快递公司索赔某品牌手机及配件。据邮政快递公司称,《邮政法》第四第一款第(二)项规定 "未保价邮件如有遗失、损坏或内容短少,按所收费用的三倍赔偿,所以只同意赔偿三倍邮费。

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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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天前, 鹤壁市山城区法院经审理,判决邮政快递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周某品牌手机及配件损失,并退还周某手机及配件货款。;邮寄费用,20元。

法理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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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审理后认为,《邮政法》第47条第1款第(2)项规定: "未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收取资费的三倍赔偿。 "该法附件规定: "给据邮件是指邮政企业收寄时向寄件人出具收条,投递时由收件人签收的邮件。 " "邮件,是指由邮政企业投递的信件、包裹、汇款通知、报纸和其他印刷品。 "本案中,周以包裹形式向邮政快递公司邮寄手机及配件的事实可以确认,丢失物品是一定的。《邮政法》第47条第1 (2)款的适用范围应当是包裹内容无法确定的情况。《民法通则》第四条规定: "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平等、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 "《合同法》第五条规定: "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本案中,周邮寄的手机是在邮寄过程中丢失的。根据民事活动公平原则和《合同法》 ;的规定是 "双方应根据协议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周请求邮政快递公司赔偿某品牌手机及配件,并要求邮政快递公司退还邮费,应予支持。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提醒

目前,快递业的快速发展给人们带来了极大的便利。;已经成为人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的生命。但是包裹邮寄过程中难免会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邮寄包裹时,大家要保管好邮寄单据,单据上要尽可能清楚地描述邮寄的物品和数量,贵重物品也要提供保值服务,以免发生意外,无法维权。

(原标题:未投保包裹原货损失赔偿)

引用法律

[1]《合同法》第五条

[2]《民法通则》第四条

[3]《邮政法》第47条

原文链接:https://zazhiba.com.cn/post/14451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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