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通宵上网猝死 网吧承担20%的赔偿责任

 2023-03-12    13  

男子通宵上网猝死 网吧承担20%的赔偿责任 最高 15 人一 法律百科 第1张

该男子因长时间熬夜上网,突然感到身体不适,经抢救无效死亡。死者家属认为网吧违规经营,将其告上法庭要求赔偿。21日, 江苏省昆山市中级法院公布了该案的审理结果,涉案网吧被判赔偿原告153111.9元。

2015年7月的一天晚上,30岁的苏州昆山市独居男子张在当地一家网吧上网。第二天凌晨5点左右,通宵上网的张某突然感觉身体不适。5时30分左右,120救护车赶到现场对张进行抢救,但已无力回天。张因抢救无效死亡。

张幼年丧母,父亲是家中唯一的亲人。他的突然死亡使家庭生活更加糟糕。为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张 s家人一纸诉状将网吧告上法庭,要求被告承担40%的赔偿责任。

昆山市;;美国法院认为,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营业时间限于每天8时至24时。本案死者于23时左右进入网吧,因抢救无效于次日5时30分左右死亡。死者死亡时间正值行政法规禁止网吧经营之时,故涉案网吧对死者死亡有部分过错。但死者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当能够预见自己的行为,对自己的行为负责。故法院确认被告承担20%的赔偿责任,其余由死者承担。

根据《侵权责任法》和《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昆山 本院判决被告网吧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张各项损失153111.9元。

(原标题:男子长期熬夜上网猝死。网吧被判赔偿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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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律

[1]《侵权责任法》

[2]《最高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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