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同时在两个单位就业 工伤如何赔偿?

 2023-03-12    60  

[案例]

原告李某原为第三方某工贸公司员工,双方于2015年3月30日解除劳动关系。原告李2015年1月至3月的社会保险费由第三方某工贸公司缴纳。原告李某于2015年4月1日与第三人某玻璃公司签订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第三人某玻璃公司于2015年4月至10月为原告李某缴纳社会保险费。八点钟。;2015年3月26日,原告李在第三人某玻璃公司工作时发生事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出工伤认定决定,认定原告李为工伤。原告李要求被告 美国社会保险机构多次支付工伤保险待遇,但被告 美国社会保险机构称,2015年3月,原告李同时被两个用人单位聘用,两个用人单位应分别为原告缴纳社会保险,而某玻璃公司未能为原告缴纳2015年3月的社会保险待遇,用人单位某玻璃公司应拒绝为原告李 工伤保险待遇。原告李不服,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被告 社会保险部门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不同意]

第一种观点认为,职工同时在两个单位就业,工伤保险责任应由保险部门承担。第二种观点认为,用人单位应当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评论]

现行法律没有明确禁止职工同时在两个以上单位就业。在《劳动合同法》,第69条第2款规定 "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多个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在第91条中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所有这些都表明雇员可以受雇于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雇主。本案中,原告李于2015年4月1日与第三人某玻璃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但其于3月在第三人某玻璃公司工作。此时,他与第三人某工贸公司的劳动合同尚未解除,也就是说,他是第三人某玻璃公司招聘的尚未与第三人某工贸公司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工人。关于这类职工的工伤保险责任,人社部《《实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第九条规定: "职工(含非全日制职工)同时被两个以上用人单位聘用的,各用人单位应当分别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因工负伤的,职工受伤时工作的单位应当依法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根据上述规定,原告李于2015年3月26日在第三方某玻璃公司工作时,未与第三方某工贸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属于同时在两个用人单位就业,各用人单位应分别为员工缴纳工伤保险费。。但事实是,2015年3月的社会保险费由第三人某工贸公司缴纳,第三人某玻璃公司未缴纳2015年3月的社会保险费。另外,根据上述规定,原告李 s工伤发生在第三人在玻璃公司工作期间,第三人应依法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原告李某虽已于2015年3月缴纳了工伤保险,但并非由第三方某玻璃公司缴纳。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62条: "按照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第三方玻璃公司应依法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作者:中级 山东省淄博市法院。;山东省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法院)

(原标题:同时在两个单位就业的职工如何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引用法律

员工同时在两个单位就业 工伤如何赔偿? 属于 15 期间 法律百科 第1张

[1]《工伤保险条例》第62条

[2]《劳动合同法》第69条

员工同时在两个单位就业 工伤如何赔偿? 属于 15 期间 法律百科 第2张

[3]《劳动合同法》第91条

《[4]《实施《社会保险法》若干条款》第9条

原文链接:https://zazhiba.com.cn/post/14444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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