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3-12 9
法人享有名誉权,禁止以侮辱、诽谤等损害法人名誉。是否构成侵犯名誉权的责任,应根据受害人和被侵害人的事实来确定。;的名誉受损,演员 行为人的违法行为、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行为人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的主观过错。下面小编通过一个案例为大家详细介绍。
[案例]:
甲公司授权乙公司经销其地暖、墙暖产品(经检验合格)后,甲公司与乙公司产生矛盾,乙公司经理马(乙公司法定代表人赵的前夫)发帖对甲公司进行一系列恶意攻击 s的产品和服务在他的朋友圈。经过反复沟通协商,甲公司和乙公司未果,取消了授权,以侵犯甲公司 的声誉,要求公司B: 1。2.赔偿损失7万元。
庭审中,B公司答辩称,A公司的产品为不合格产品,在朋友圈发布信息是为了尽到对经销商的监督义务,提醒朋友不要上当受骗,并表示即使构成侵权,也是Ma 的个人行为,B公司应承担连带责任。在审讯过程中,经查证,马的言论与;s号XXX先后被XX水电地暖和XX光伏发电,有147个号好友,相关信息未被删除。
[裁判 s点]
1.被告公司负责删除已在上发布的注册号为XXX、有损原告公司商誉的所有信息,并在判决生效后一日内履行;2.被告公司负责在注册号为XXX的朋友圈发布向原告公司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的信息(具体内容由我院审核,发布后至少30日内不得删除),并于判决生效后五日内履行;3.被告公司赔偿原告公司经济损失10000元,于判决生效后五日内履行。
[评论]
本案的争议焦点
(1)侵权责任的主体。本案侵权责任主体是被告公司还是被告公司及其管理人马承担连带责任?《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本案中,马是被告公司的经理,在被告公司担任重要职务。被告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他的前妻。号XXX虽为其个人,但的备注依次为XX水电、地暖、XX光伏发电,信息发布与被告公司的业务、销售有关。由此可以得出结论,马 s在朋友圈发布信息,是用人单位工作人员因其工作内容而履行的职务行为,用人单位应对所造成的损害承担侵权责任,马不应承担连带责任。
(二)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确定被告公司是否构成侵权,需要结合侵权行为分析了罪犯名誉权的构成要件,包括违法行为、损害事实、因果关系和主观过错四个方面。
1.有侵犯名誉权的违法行为。名誉权是一种绝对的权利,每个人都有不作为的义务,所以侵犯名誉权的基本上是作为,主要是侮辱和诽谤。所谓侮辱,是指行为人以语言、文字、暴力等手段故意贬低他人人格,从而损害他人名誉的行为。所谓诽谤罪,是指行为人故意捏造、散布一些虚假事实,损害他人名誉的行为,包括口头诽谤和书面诽谤。在本案中,原告的产品 s公司的产品被检验为合格产品,而被告 s公司发布大量攻击原告质量和服务的信息公司通过朋友圈诽谤原告 s公司和。;的产品。
2.它造成损害的事实。名誉权是社会公众对主体的客观社会评价,名誉权是个人享有并得到社会公众公正评价的权利。行为人的直接后果 s侵犯名誉权的行为是损害他人名誉。在这种情况下,马 的号有147个好友,其在朋友圈发布的攻击原告 s的产品通过朋友圈功能传播扩散,可以快速转发分享,被不特定公众知晓。在一定程度上,原告 公司的整体形象降低,导致原告在当地的销售额和利润减少。;这可以被认为是损害事实。
3.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在侵害名誉权案件中,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的因果关系往往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在很多情况下,违法行为造成的损害并不是直接产生的,而是通过一些中介媒介传播产生最终的损害后果。如今,包括博客、、微博、在内的新媒体已经逐渐取代传统媒体,成为大众获取信息资源的主要途径。在本案中,被告 利用朋友圈作为社交平台发布攻击原告的信息公司与原告 美国产品和销售额的下降。
4.主观过错。侵害名誉权是否基于行为人的主观过错,各国有不同的规定。一些国家适用严格责任,而另一些国家适用过错责任。在 美国司法实践适用过错责任,过错责任分为故意和过失两种情况。本案中,被告公司辩称其发布的信息是原告公司 被告作为其代理人,有义务监督和保证消费者 权益没有受到侵害。这也是保护消费者的一种。;通过在朋友圈告诉他的朋友不要上当受骗来维护权益。事实上,原告 s公司是经过检验合格的,在商品销售过程中出现的质量和服务问题,如果原被告与其商品购买者之间存在纠纷,应通过合法理性的途径解决,而不是通过朋友圈攻击原告。公司关于产品和服务的信息,且在原告和被告就此问题多次警告并解除产品经销授权后,被告继续上述违法行为,可以认定被告实施的行为具有明显的主观恶意,应认定被告存在主观过错。
(三)侵权责任承担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根据《民法通则》第120条和《侵权责任法》第15条的规定,承担侵害名誉权责任的包括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要求赔偿损失等。每种责任承担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可以书面或口头形式进行,内容必须经过 美国法院提前。恢复名誉、消除影响的范围,一般应等同于侵权造成不良影响的范围。在侵犯名誉权案件中,侵权人拒不执行生效判决,又不为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的,法院应当给予赔偿。;法院可以通过公告、报纸刊登等公开判决的主要内容和相关信息,以达到消除影响、恢复名誉的目的。
就本案而言,考虑到这种个人社交媒体的特点,结合原告 的索赔,法院 美国的判决应充分体现原告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的名誉救济。本案侵权行为是通过在朋友圈发布恶意信息实施的,原告 s产品被减少,信誉被朋友圈传播损害。因此,判决被告立即删除在朋友圈发布的所有有损原告公司商誉的信息,并发布经法院确认的向原告公司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的信息,30日内不得删除,充分体现了法官的针对性、有效性和灵活性 美国的判决基于法律和案件的具体特点。
(作者单位:北京高等 s法院)
引用法律
[1]《侵权责任法》
[2]《侵权责任法》第34条
[3]《民法通则》第120条
原文链接:https://zazhiba.com.cn/post/14442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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