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3-12 10
高度危险作业造成他人人身损害的,只要存在损害事实,且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行为人就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即使损害是由受害者造成的。;行为人有过失或者重大过失,不能免除民事责任。如果行为人能证明损害是受害人故意造成的,就不承担民事责任。
高度危险作业是指对周围环境具有高度危险性,必须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才能从事的活动。如高空施工作业、高压输电、易燃易爆、有毒、放射性物品的生产、运输和储存、火车、飞机等高速运输工具的运行等。
从事高度危险作业必须获得国家有关部门的特别许可。行为人非法从事高度危险作业,造成人身损害的,由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法院应当依照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三条的规定责令其承担民事责任,并依照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三款的规定予以民事制裁。
引用法律
[1]《民法通则》第123条
[2]《民法通则》第134条
进一步阅读
紧急避险造成人身伤害的责任如何承担?
高压电造成人身伤害谁负责?
原文链接:https://zazhiba.com.cn/post/144153.html
=========================================
https://zazhiba.com.cn/ 为 “自由随风” 唯一官方服务平台,请勿相信其他任何渠道。
百科资讯 2022-10-27
百科资讯 2022-10-26
百科资讯 2022-11-07
百科资讯 2022-10-22
自媒体运营 2022-11-19
百科资讯 2022-10-19
百科资讯 2022-12-02
百科资讯 2022-10-21
百科资讯 2022-10-26
百科资讯 2022-10-26
李靖国 2023年12月23日
小游客 2023年03月31日
访客 2023年02月06日
扫码二维码
获取最新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