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当得利可以成为职务侵占罪的对象

 2023-03-12    7  

不当得利可以成为职务侵占罪的对象 调整 所得 属于 法律百科 第1张

2001年上半年?某征地事务所从某村征用土地。在征收过程中,因工作失误,征地办补偿该村征地款2万元。吴某,乡村俱乐部的;;该村经济合作社的负责人徐说:;利用职务之便,伪造分发名单,共同贪污2万元。

异议:、许贪污的财物是对方在经济往来中错误给予的。这种不当得利能否成为职务侵占罪的侵犯对象,众说纷纭。

一种观点认为,、许贪污的财物属于不当得利,属于非法所得,职务侵占罪所要求的侵犯对象必须是行为人所在单位的,非法占有的财物不能成为该罪的侵犯对象。因此,应认定和徐无罪。

另一种观点认为,、徐贪污的财物虽因工作失误,被其他单位错误给予,属于不当得利,但在被他们贪污之前,已经被村里占有,应视为村里的财物,可以成为职务侵占罪的侵犯对象。、许构成职务侵占罪。

评论:作者同意第二种意见。

在上述案例中,涉及的主要问题是单位不当得利能否成为职务侵占罪的侵犯对象。

一般认为,职务侵占罪的客体是行为人所在单位的。但在司法实践中,对于的范围往往存在争议,导致对行为性质的混淆。有人提出,职务侵占罪中的应当是单位所有并占有的财产。笔者认为,该观点在理论上混淆了侵权客体与侵权客体的关系,将非法占有的具体方向等同于侵权所有权。事实上,职务侵占罪不仅强调单位对财产的所有权,而且强调单位对财产的占有。因此,本单位的不仅包括本单位享有所有权的财产,还包括本单位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占有的财产,如代为保管的财产、无因管理的财产等。

从不当得利的性质来看,不当得利取得的财物不属于刑法意义上的非法财物。不当得利是民法中的一个概念,是指他人的损失。;他们的财产和他们自己的收益没有法律或合同的基础。不当得利是债的法律事实之一,其直接后果是受害人与受益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虽然在民法意义上,受益人 s不当得利是非法占有,但这种非法占有属于私法调整的范畴,其占有没有法律依据。刑法、行政法等公法认定的非法占有是完全不同的概念,是指违法律规定的占有。所以我国法律对这两种非法占有者的法律责任的规定也是不一样的。在不当得利中,受益人 办公室法律责任是将财产返还给受害人,而不是刑法等公法规定的追缴或没收违法犯罪所得的财产。而且,一旦受害人放弃返还请求,受益人就取得了所收财产的所有权。相反,相对于受益人而言,其权利义务与合同、无因保管等法律事实所产生的权利义务相同。,而他对财产的占有也受到刑法和其他公法的保护。

由此可以得出结论,职务侵占罪的客体是行为人所在单位所拥有的全部财产。在上述案例中,由于工作人员 这属于村里的不当得利,而不是和徐的不当得利,这些利益被村里占用后才归还。征地办一旦发现,只能要求村里归还,村里也有义务归还。、徐利用职务之便侵吞公款,实质上侵犯了村里的财产。应当以职务侵占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进一步阅读

不当得利可以成为职务侵占罪的对象 调整 所得 属于 法律百科 第2张

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渎职。

原文链接:https://zazhiba.com.cn/post/143880.html

=========================================

https://zazhiba.com.cn/ 为 “自由随风” 唯一官方服务平台,请勿相信其他任何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