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3-12 7
"我 我要出去,你帮我照看一下包。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经常听到朋友说请。贾加帮了一个朋友一个大忙,但却引起了一场官司。
芳芳和佳佳是朋友。2010年五一假期,他们在一家公司兼职做礼仪工。一天,因工作需要,芳芳把手机和相机给了贾加,并问她 "为我照看它。 "佳佳同意了。没想到,事后贾加告诉芳芳,有东西不小心丢了。芳芳多次要求贾加赔偿,但无果后,她将贾加告上了法庭。贾加感到非常委屈,她好心帮助人们看东西,但最终却被起诉。当时,不仅芳芳 她的手机和相机丢了,她的手机也丢了。她 她也是受害者。
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协议,贾加一次性赔偿芳芳经济损失3000元。
■法官 s声明
是否赔偿,要看是否尽到注意义务。
本案审判长在庭审后表示,当芳芳将财物交给佳佳时,双方之间就形成了无偿保管合同。根据法律规定,保管是免费的,保管人证明自己没有重大过失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本案中,贾加是否存在重大过失取决于贾加是否尽到通常的注意义务。贾加 s的财物也有损失,说明她有疏忽,没有尽到通常的注意义务,应当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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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s://zazhiba.com.cn/post/14375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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