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侵权案件的立案标准是什么?品牌侵权案件的立案标准是什么意思

 2023-03-12    15  

现在人们在购买商品时更倾向于购买品牌,因为品牌产品的质量和售后往往更有保障。一些不法分子为了获取利益,会制作一些假冒品牌的产品进行销售。这种行为侵犯了他人 被侵权方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品牌侵权案件的立案标准是什么?下面法制快报边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品牌侵权案件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最高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

第六十九条规定:【假冒注册商标案(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非法经营数额在5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

(二)假冒两个以上注册商标,违法经营额在三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在二万元以上的;

第七十条【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销售金额在五万元以上;

(二)尚未售出,货值在十五万元以上的;

(三)销售金额不足五万元,但已售出金额与未售出金额之和在十五万元以上的。

第七十一条【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刑法第二百一十五条)】伪造或者擅自销售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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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伪造、制造、销售伪造或者未经授权的注册商标标识2万件以上,或者违法经营额5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3万元以上的;

(二)伪造、擅自制造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商标标识1万个以上,或者违法经营额3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2万元以上的;

(三)其他情节严重的。

二、商标侵权赔偿的标准是什么?

1、赔偿金额标准

(一)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侵权所遭受的实际损失确定;

(2)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

(三)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

(4)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情节严重的,可以按照上述方法确定的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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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偿金额应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费用。

2.权利人因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以及注册商标许可使用费难以确定的,由法院决定。;最高法院应当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给予300万元以下的赔偿。

三、哪些属于商标侵权?

根据《商标法》第57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1.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2.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造成混淆的;

3.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

4.伪造或制造他人 擅自使用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5、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变更其注册商标并将变更商标的商品再次投放市场的;

6.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

7、对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以上是法律快车边肖介绍的关于品牌侵权立案标准的知识。从文中可以知道,假冒注册商标两个以上,或者非法经营数额在3万元以上,违法所得数额在2万元以上的,公安机关应当对行为人立案侦查,构成犯罪的,承担相应责任。如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报,我们会有专业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引用法律

[1]《商标法》第57条

[2]《最高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70条

[3]《最高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69条

[4]《最高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71条

[5]《最高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213条

[6]《最高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214条

[7]《最高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215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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