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生工伤赔偿

 2023-03-12    13  

实习生工伤如何赔偿?

实习生工伤赔偿 属于 15 期间 法律百科 第1张

[案例]张是某职业技术学校的学生。为使张某获得实际工作经验,学校函告某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同意接收张某到公司进行实际操作。2005年1月,公司与张签订了临时劳动合同。同年6月14日,张在公司车床上操作时不慎受伤。;车间,导致他失去了左手。同年7月27日,公司与张达成工伤赔偿协议。约定由某有限责任公司一次性赔偿张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交通费、假肢安装维护费、工伤津贴、一次性伤残津贴、一次性伤残就业津贴、第二次手术所需费用,且不得反悔。随即,张、其父、其所在学校校长、带队老师、某有限责任公司代表均在协议书上签字,当地镇法律服务所为协议书出具了证明。此后,该公司按约定向张某支付了9.7万元补偿款,张某离开某有限责任公司回当地老家。同年8月24日,张某向案件发生地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次月15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作出工伤认定:张所受事故伤害为工伤。同年11月14日,某有限责任公司向市提起行政复议。;因为他们对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做出的决定不满意。2006年1月4日,市 美国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维持工伤认定决定的具体行政行为。同年1月20日、5月15日,南通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分别出具《劳动鉴定结论通知书》,鉴定结论为张 s的伤构成5级伤残,符合安装假肢。2006年5月24日,张以该协议违反规定,应认定无效,要求有限责任公司赔偿其各项损失和费用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裁判 2006年5月24日,市法院审理了原告张与被告某有限责任公司劳动保险合同纠纷一案。依法适用了简易程序,审判公开进行。庭审中,经法院调解,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1。被告某有限责任公司在履行2005年7月27日签订的协议的基础上,于2006年7月17日前自愿赔偿原告张医疗费等各项费用共计63000元。2.关于此次工伤事故,原告张放弃向被告提出任何其他要求的权利有限责任公司。本案受理费共计3060元(原告已预交),由原告张负担。【解析】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的企业和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于《劳动法》。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职业选择的权利、获得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交劳动争议解决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法规,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虽然张 本案中张在有限责任公司的工作属于实习性质,因张与有限责任公司就劳动关系订立了劳动合同并工作了一段时间,张与有限责任公司的劳动合同关系已经成立,企业与劳动者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已经形成。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员工是指以各种雇佣形式、各种雇佣期限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人员。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因工作原因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受到事故伤害的;职工因工负伤致残,经治疗后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者在工作中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接受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或者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调解原则适用于仲裁和诉讼程序。本案中,工伤事故发生后,张与用人单位某有限责任公司就工伤赔偿达成协议并履行。但张某回国后认为某有限责任公司的工伤赔偿与实际赔偿标准相差甚远,遂按照规定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经过对事故的认真调查研究,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最终认定,张 有限责任公司的工伤事故应属于工伤。虽然某有限责任公司不服,向上级行政部门申请复议,但上级行政部门维持了工伤认定。此外,南通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张 鉴定结论为:张 s的伤构成5级伤残,符合安装假肢。根据规定,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因工致残的职工被鉴定为五、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由工伤保险基金根据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是:五级伤残为本人16个月工资;(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安排。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用人单位按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应当补足差额。职工在工作中发生事故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带薪停职期间,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带薪停工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重伤或特殊情况,经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停止原待遇,按照《工伤保险条例》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带薪停工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如果受伤的工人能够 停工留薪期内生活不能自理需要护理的,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工伤职工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根据三个不同的级别支付:生活可以 完全不能照顾自己,生活的大部分都不能。;不能照顾自己或生活的一部分。;t自理,他们的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30%。在雇员身上。;经本人提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制定。;省、自治区、直辖市。[pag《民法通则》的规定,在严重误解下实施的民事行为是可撤销的民事行为。因此,有限责任公司不能以达成工伤赔偿协议并实际履行为由进行抗辩。根据规定,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美国法院。在这种情况下,张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美国法院处理劳动争议。法院在解决劳动争议时,按照合法、公平、及时处理的原则,有效维护了劳动争议双方的合法权益。最后,案件以调解解决,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和法律效果。(作者:启东人 江苏省s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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