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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3-12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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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涛(化名)是一名初二学生,他花了近6000元上了一堂课:永远不要做傻瓜坏主意 "!课间休息时,他建议学生用玻璃碎片吓唬女学生,结果两人不小心割伤了对方 手掌留下了10级伤残。昨天,重庆市第二中级法院。;美国法院作出终审判决:张涛 标准普尔坏主意 "对伤害事件的发生起引导、诱导作用,承担30%的赔偿责任。

去年9月13日中午,巫山县福田中学初二学生桂王(化名)不小心打碎了教室的窗户玻璃,碎片散落一地。桂王从地上捡起一大块玻璃,准备拿下楼去扔。在路上,他遇到了他的同学张涛。 "嘿,你用碎玻璃吓唬女同学萍萍(化名)Thi。 "张涛给了桂王一个 "乐趣 "想法。桂王立即同意了,于是他把手中的酒杯放在萍萍面前,结果,他不小心划伤了萍萍 ■右手掌,流血。桂王等人立即将萍萍送往医院进行治疗。诊断后,萍萍 s的右手掌被割伤,右手无名指肌腱断裂,手指神经断裂。经法医鉴定,萍萍治愈后仍留有十级伤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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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判失败后,萍萍 父母将张涛和桂王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医疗费、残疾赔偿金和其他损失共计19885元。巫山县法院经审理认为,萍萍 的受伤是由桂王 s的直接过错,应承担主要民事责任;张涛让桂王用碎玻璃吓唬萍萍,对损害事实的发生起到了引导和诱导作用。他有过错,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最后,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令张涛承担30%的民事责任,桂王承担70%的民事责任;两个被告对彼此负有连带责任。由于桂王、张涛均为未成年人,其相应责任由其法定代理人分别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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