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赠与的法律规定(不动产赠与协议范本)不动产赠与的生效条件

 2023-02-24    30  

房产赠与法律规定

(一)营业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金融商品买卖等营业税若干免税政策不动产赠与的法律规定的通知》第二条规定不动产赠与的法律规定,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土地使用权,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暂免征收营业税不动产赠与的法律规定

1、离婚财产分割;

2、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3、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

4、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二)附加税

附加税是有赠与人负担的,只有在需要征收营业税、增值税等税种的前提下才会征收,按应缴纳营业税的一定比例缴纳,具体比例为:城建税(7%)、教育费附加(3%)。

(三)契税

赠与房产的领受人需要全额缴纳契税,按照3%的比例缴纳。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由征收机关参照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核定。另《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房地产交易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税收管理有关问题通知》中第一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对于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行为,应对受赠人全额征收契税。”

(四)印花税

印花税,是需要全额缴纳的,由订立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按照0.05%的比例缴纳。

(五)个人所得税

1、近亲属和具有抚养、赡养关系的人之间赠与房产,以及发生继承、遗赠取得房产的,免征个人所得税。

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第一条规定,以下情形的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1)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2)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

(3)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2、其不动产赠与的法律规定他人之间的赠与行为,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他人的,受赠人因无偿受赠房屋取得的受赠所得,按照“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但可以扣除办理房屋过户过程中的相关税费。

3、赠与过户需要先到公证处进行公证处理,公证书出来之后和原产权人一起到房管局进行分成赠与。除税费外还需缴,纳测绘费:1.36元/平米、权属登记费及取证费:150内、公证费:0.3%的房款。过户的时候一定需要准备好贷款。按规定在20个工作日内核发房屋所有权证。

对于赠与房屋而言包括了五个大税种,从天津赠予房产过户费用有哪些内容来看,如果房屋是离婚分割和持有人是无偿赠与给直系亲属等相关情况是可以免征营业税的,不动产赠与的法律规定我们需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判定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对于另个四个税种都要依法缴纳。房屋的所有权是证明房屋持有人最好的证明,所以,小编建议发生房屋赠与后先进行过户,以避免以后不必要的麻烦。

财产赠与的法律规定

法律解析:

房产赠与主要包括签约、申请、审核、登记及产权过户等手续。具体办理程序是: 1、签约。房地产赠与人和受赠人签约不动产赠与的法律规定,而且是无偿赠予合约,以此来表明赠与人愿意将房产无偿赠与对方,受赠人也是自愿接受对方不动产赠与的法律规定的房产赠与。 2、房地产赠与公证。 3、提出书面申请,办理登记。 4、证件资料。 5、如实填写《房地产赠与申请审批表》; 6、房管部门进行审查。 7、批准过户。房地产管理部门在认真审核确认无误后,应及时批准赠与房地产不动产赠与的法律规定的过户,向受赠人核发新不动产赠与的法律规定的房地产权属证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九条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不动产赠与的法律规定(不动产赠与协议范本)不动产赠与的生效条件 一起 人一 使用 不动产赠与的法律规定 法律百科 第1张

赠与房产的有关规定

【法律分析】

房地产赠与,是指房地产权利人将自己拥有的房地产,无偿转让给别人的一种民事法律行为。赠与必须符合一下规定:1、赠与人必须是房地产的拥有人,同时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赠与的房地产必须具有合法的权属证件,不存在产权纠纷;3、赠与人和受增人均属自愿,有书面赠与协议(合同),并办理公证;4、房地产赠与必须经房地产管理机关登记、审核,办理产权过户手续;5、受增人必须依照有关规定缴纳税、费;6、不得为逃避应当履行的法定义务,如债务履行、支付劳动报酬等而设定赠与;也不得为规避法规管理,如缴纳税费等而设立赠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房屋登记办法》第三十二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在有关法律文件生效或者事实发生后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一)买卖;(二)互换;(三)赠与;(四)继承、受遗赠;(五)房屋分割、合并,导致所有权发生转移的;(六)以房屋出资入股;(七)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分立、合并,导致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原文链接:https://zazhiba.com.cn/post/142796.html

=========================================

https://zazhiba.com.cn/ 为 “自由随风” 唯一官方服务平台,请勿相信其他任何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