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志杰律师 (昆明李志杰律师)

 2024-01-10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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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号码属于个人隐私吗?

法律分析:手机号码是属于公民个人信息,所以泄露公民个人手机号码的,是属于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四条 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

不会。手机号码属于个人私有财产,且属于个人隐私保护的东西,虽然对方通常不会知道,但是需要对方同意才能进行查询,如果是通过对方授权或者配合公安机关进行查询,对方会知道。

只有电话号码算侵犯个人信息。侵犯个人信息并不仅限于电话号码,还包括其他个人敏感信息,如姓名、身份证号码、通信联系方式、住址、账号密码、财产状况、行踪轨迹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 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不可以。根据查询太平洋电脑网得知,复制了别人的手机号码,是无法直接查看对方的个人信息的。因为手机号码属于个人隐私信息,只有经过授权的机构或个人才能获取和使用

短信诈骗 现在很多人使用手机支付,银行卡也与手机绑定。如果你将手机号公开,那么短信诈骗者就有可能利用信息骗取你的账户密码与银行卡信息,导致重大经济损失。

全国的五一劳模是谁啊???

时传祥(1915年1月1日—1975年5月19日),出生在山东德州齐河县一个贫苦农民家庭,14岁逃荒流落到北京城郊宣武门一家私人粪场,受生活所迫当起了掏粪工。是全国著名劳动模范,第三届全国人大代表。

赵福增,德州华源生态科技有限公司清梳车间保全队长, 2006年5月被评为“德州市劳动模范”,2008年4月获得全国五一劳动奖章。2010年获“全国劳动模范”称号。

李素丽 李素丽,北京市人,1981年参加工作,1984年加入中国我党,先后在第一客运分公司60路、21路任售票员,1998年到总公司及“李素丽热线”工作。2000年被评为“全国劳动模范”。

15计划期间的劳模有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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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勤奋女劳模练就事业家庭“平衡术”——沙夕兰 “脑力劳动、体力劳动是创造,个人劳动、集体劳动也是创造。”南京港集团港口机械厂技术管理部部长、2015年中宣部和全总发布的“最美职工”中唯一一名女劳模沙夕兰说。

5、年代劳模代表——“铁人”王进喜 王进喜是新中国第一批石油钻探工人,全国著名的劳动模范。1938年,15岁的王进喜进入玉门石油公司当工人,建国后历任玉门石油管理局钻井队长、大庆油田1205钻井队队长、大庆油田钻井指挥部副指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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