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3-12 22
死亡赔偿金1。死亡赔偿金的含义死亡赔偿金是对他人造成死者死亡后,加害人对其近亲属造成的物质收入损失的一种补偿。注:1。《最高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采用了 "死亡赔偿及赔偿在第29条中,虽然它使用了 "死亡赔偿费 "司法解释第17条,导致同一司法解释对同一事项的表述不一致。2.我国的一些法律法规中已经规定了死亡赔偿,但由于不统一,相互之间存在不协调,不利于保护相关赔偿权利人,导致司法实践中的混乱。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对死亡赔偿金作出了新的规定,将会产生很大的影响,应当准确把握死亡赔偿金。3. "死亡赔偿及赔偿或者说慰问金不是对死者生活本身的补偿。生命本身不能也不需要用金钱来计算,而是安慰逝者的至亲。因此,有必要进一步探讨死亡赔偿金的性质。死亡赔偿金的性质。死亡赔偿金的性质是指死亡赔偿金是给谁的,造成什么样的损害,关系到死亡赔偿金的确定、计算和支付。在这个问题上,世界各国的法律都有一个共识,死亡赔偿金不是对死者财产损失的赔偿,而是对死者部分亲属的赔偿。然而,有两种立法,即 "失去支持的理论和 "继承权丧失理论。1.1 "失去支持理论及1 . 1 . 1 "失去支持理论及认为受害人 s死亡导致其生前负有法定提供生活费义务的被扶养人丧失生活费来源和财产损害,加害人应当赔偿损害。1.1.2在这一立法例下,赔偿义务人的赔偿范围是被扶养人从受害人处获得的抚养费份额 的收入或在他去世前有权获得的。至于被害人死亡造成的损失,将来有法定权利继承被害人的,不予赔偿。1.1.3此外,在进行赔偿时,如果受害人没有由其赡养的扶养人,没有损害,赔偿义务人不承担赔偿责任。1.2 "丧失继承权理论与实践和 "丧失继承权理论与实践认为侵犯他人 致人死亡不仅侵害了生命本身的利益,而且使受害人的收入减少逃离 "在他生命的剩余几年里,他的合法继承人作为受害者可以继承的未来收入 可以取得s的财产,这种损害应该赔偿。注:1。实际上,在这一立法例下,赔偿义务人应当支付的赔偿范围是受害人损失的未来可得利益 ■死亡。2、原理论和司法解释认为死亡赔偿金属于精神损害。关于慰问金性质的赔偿,《最高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明确规定: "精神抚慰金包括以下(1)造成残疾的,给予残疾赔偿金;(二)造成死亡的,死亡赔偿金;(三)其他损害赔偿的精神抚慰金。 "然而,《最高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1条明确将死亡赔偿金视为对财产损失的实际赔偿,认为其性质属于物质损害赔偿,而非精神损害赔偿。显然,两个司法解释在确定死亡赔偿金的性质上相互矛盾。虽然根据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三十六条的规定,精神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九条死亡赔偿金的规定可以认定为与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的规定不一致,在操作上以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的规定为准,使得精神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九条的规定无效。3.丧失继承权说与丧失赡养说是相互排斥的,采用丧失继承权说的立法不再规定被赡养人的生活费(因为这笔费用已经包含在死者的收入损失中),重新作出规定是重复补偿。鉴于《民法通则》、《消费者权益保》和《产品质量法》都有 "被赡养人的生活费用,最高 美国法院考虑到必须与我国规定的赔偿项目相一致的原则精神,对赔偿内容进行了分解。;美国现行民法在制定《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若干问题的解释》时,即仍保留了过去对被抚养人生活费的补偿。 "收入损失和损失在继承理论中,损失分为 "人均可支配收入和 "被赡养人的生活费用通过分解的方法,和 "人均可支配收入被分解为 "死亡赔偿及赔偿进行赔偿,以便与《民法通则》现行的相关立法相衔接。分解的结果不仅体现了 "遗传损失理论与实践,同时也避免了与现行法律法规的。2.2.1《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注:该规定已被《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废止(发布日期:2004年4月30日,施行日期:2004年5月1日)第九十五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事故赔偿纠纷的期限为10日。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书,送交各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签字后生效;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结论,发送各方当事人。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项目和标准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执行。第四十二条在2.3《消费者权益保》,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的,应当支付丧葬费、死亡赔偿金和死者生前扶养费。生活费用和人们必需的其他费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27条在2.4《国家赔偿法》,如果公民 侵害他人生命健康权的,按照下列规定计算赔偿: (一)造成他人身体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并赔偿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收入减少的每日赔偿金按照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最高为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五倍;(二)造成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支付医疗费和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应根据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确定。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最高限额为上年度全国职工年平均工资的十倍,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最高限额为上年度全国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造成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还应当向其扶养的残疾人支付生活费;(三)造成死亡的,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其总额为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20倍。对死者生前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前款第(二)、(三)项规定的生活费发放标准,参照当地民政部门关于生活救济的规定办理。被扶养人是未成年人的,生活费给付至十八周岁;对其他无劳动能力的人,发给生活费,直至其死亡。第四十四条在2.5《产品质量法》,因产品缺陷造成受害人人身损害的,侵权人应当赔偿医疗费、治疗期间的护理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等费用;如果造成残疾,还应向残疾人支付 被扶养人的生活费、生活补助费、残疾赔偿金和必要的生活费;被害人死亡的,还应当支付丧葬费、死亡赔偿金和死者生前扶养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费。如果受害者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财产损失的,侵权人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损失的,侵权人应当赔偿损失。第在2.6《最高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义务人应当赔偿因误工减少的医疗费用和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以及必要的营养费等全部费用。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义务人还应当赔偿因日常生活需要增加而支出的必要费用和因丧失劳动能力而造成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和继续治疗实际支出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和后续治疗费。被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根据抢救治疗需要支付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以及被害人亲属办理丧事发生的费用。交通、住宿、误工费等其他合理费用。第二十九条死亡赔偿金按照上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计算20年。但60周岁以上的,每增加一年,年龄减少一岁;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第三十条赔偿权利人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被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伤残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被赡养人生活费的有关计算标准,按照前款规定的原则确定。第三十一条与宪法。;法院应当依照《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一条和本解释第二条的规定,确定第十九条至第二十九条财产损失的实际赔偿金额。前款确定的物质损害赔偿和依照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确定的精神损害赔偿,原则上一次性支付。注:《最高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使用了 "死亡赔偿及赔偿在第29条中,虽然它使用了 "死亡赔偿费 "司法解释第17条,导致同一司法解释对同一事项的表述不一致。2.7《最高法院关于审理涉外海上人身伤亡案件损害赔偿的具体规定(试行)》四世。死亡赔偿金的范围和计算公式(一)收入损失。指根据死者综合收入水平计算的收入损失。收入损失=(年收入-年个人生活费)×从死亡到退休的年限退休收入× 10死者年个人生活费占年收入的25%-30%。(二)医疗护理费;lt;详见前条第(二)项。gt;。(3)安抚费。指对死者遗属精神损失的赔偿。(4)丧葬费。包括运尸、火化、骨灰盒、一期骨灰存放费等合理费用。但以死者生前六个月的总收入为限。(五)其他必要的费用。包括寻找尸体、交通、住宿、幸存者误工费等合理费用。注:1。死亡赔偿金的性质在我国一直存在争议。即使在《民法通则》第119条规定的侵犯生命权的赔偿范围内,也不涉及死亡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的概念正式出现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 ;的第37条,以及后来在《消费者权益保》 ;■第四十二条《国家赔偿法》第27条和《产品质量法》 ;第44条规定了死亡赔偿。在这些规定中,死亡赔偿金的性质也有所不同。除了《国家赔偿法》 ;美国的规定,实际上,其他规范采用了 "失去支持 "。2.值得注意的是,法发[1992]16号《最高法院关于审理涉外海上人身伤亡案件损害赔偿的具体规定(试行)》第四条规定 "死亡赔偿金的范围和计算公式,其中收入损失是指根据死者生前综合收入水平计算的收入损失。计算公式为:收入损失=(年收入-年个人生活费)×从死亡到退休收入年限×10,死者年个人生活费占年收入的25% ~ 30%。它采用了 "遗产损失与损失3.《最高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的死亡赔偿金明确视为精神损害抚慰金,并采用了 "失去支持 "。然而, "失去支持 "理论上不足以解释我国的死亡赔偿制度,司法实践中也存在困难。4.《最高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进行了司法调整,放弃了 "失去支持 "在过去关于死亡赔偿金的司法解释中,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对死亡赔偿金制度的解释与 "丧失继承权。根据这一新的解释,死亡赔偿金的内容是收入损失赔偿,其性质是财产损害赔偿,而不是精神损害赔偿。最高法院副院长黄松有;;他在最高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新闻发布会上的讲话中明确指出:;美国法院:";《解释》定义了 死亡赔偿及赔偿。;作为收入损失的补偿,而不是 精神损害与赔偿。;。 "三。死亡赔偿金的计算标准《最高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死亡赔偿金采用了一种模式化的赔偿模式,即按照 "上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这个计算标准既与过去的法律法规相衔接,又不会因主观计算而导致贫富悬殊和两极分化。注:1。按照这个计算标准,死亡赔偿金比过去增加了一倍多。2.需要注意的是,根据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三十条规定,赔偿权利人提供证据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被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死亡赔偿金。3.在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之前,《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规定的死亡赔偿金是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的平均生活费计算的,《国家赔偿法》的死亡赔偿金计算标准是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而《消费者权益保》和《产品质量法》没有规定具体标准。四。死亡赔偿金的计算期限。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规定: "死亡赔偿金按照上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计算,按20年计算。但60周岁以上的,每增加一年,年龄减少一岁;75岁以上的,算五年。 "这既体现了人身损害赔偿计算的历史连续性,也符合现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2.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将递减年龄起点定在60岁,主要是基于国家统计局的建议。国家统计局专家表示,平均预期寿命在统计学上是一个动态的概念而不是静态的概念。平均寿命70岁,指0岁人口的平均寿命。当然,50岁、60岁甚至70岁还活着的人,平均寿命不一定是70岁。根据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60岁、70岁和75岁人口的平均预期寿命分别为78.36岁、81.39岁和83.69岁。在此基础上,国家统计局专家建议,递减补偿年限起点调整为60岁,75岁以上按5年计,与统计结果一致。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采纳了这一意见。注: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前,《道路交通处故处理办法》规定死亡赔偿金的赔偿期限为10年。不满十六周岁的,年龄每低一岁减少一岁;7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年减少一岁,最低不少于五年。而《国家赔偿法》规定是去年职工平均年薪的20倍。五、死亡赔偿金与继承的关系1。继承不包括死亡赔偿金1.1继承是继承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公民死亡时留下的可以依法转让给他人的个人。1.2《继承法》第3条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留下的个人,包括:(1)公民 收入;(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日用品;(3)公民 树木、牲畜和家禽;(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五)法律允许公民拥有的生产资料;(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七)公民的其他。《1.3《最高法院关于贯彻执行〈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条规定,公民可以继承的其他包括有价证券和债权债务;;表现为财产的权利等。第四条规定:承包人死亡时尚未取得承包收入的,其在承包合同中投入的资金和死者生前付出的劳动,以及增值和孳息,可以由发包单位或者继续承包人合理折价补偿,价款作为遗产。从《继承法》和《意见》可以看出,死亡赔偿金并没有被列入遗产名录。2.死亡赔偿金也不符合遗产的构成要件。2.1遗产是公民死亡时的个人财产。一个公民的时代。;的死亡是划定遗产的一个具体时限。死亡赔偿金只发生在公民因人身伤害事故死亡后,而不是公民的遗产 的死亡,所以它不是一个继承。2.2遗产是公民的。遗产必须是公民依法可以拥有的财产,是依法取得的财产。公民只有在自身生活存在的情况下,才能通过行使某种民事行为合法取得财产所有权。但是,当加害人支付死亡赔偿金时,公民已经死亡,因此并不通过个人行使民事行为而取得这笔钱的所有权。因为死亡赔偿金是在公民死亡后由加害人支付的,公民不能将其作为生活资料或生产资料使用,也不能行使对费用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与此同时,公民可以 不要牺牲自己的生命来换取合法的财产所有权,否则,不仅违反了法律,也违反了社会的公序良俗。因此,死亡赔偿金不属于被害人。;的个人。2.3任何公民都可以在生前立遗嘱处置自己的财产。如果他没有立遗嘱,他也可以分配公民 根据法定继承原则,他死后的财产归他所有。但是,一个公民不能也不可能在生前处置自己的死亡赔偿金。2.4如果死亡赔偿金按照遗产处理,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也有权分得一部分。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是指《《继承法》》第十四条规定的两种人,即扶养被继承人且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人,或者扶养被继承人以上的人,可以给予适当继承。而且根据《继承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死亡赔偿金按照遗产办理的,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这与立法设立死亡赔偿金的目的相违背。3.死亡赔偿金不是死者的遗产。公民的遗产不包括公民在人身伤害事故中死亡时由事故责任人支付的死亡赔偿金,人身伤害事故中的死亡赔偿金由事故责任人在死亡后支付给死者家属。死亡赔偿金在死者死亡前是不存在的,所以根据《继承法》和《意见》的规定,可以得出结论,死亡赔偿金不是死者的遗产,而是他人造成死者死亡后,加害人对其亲属造成的物质收入损失的一种补偿。六、死亡赔偿金的分割不是继承,自然不能继承。死亡赔偿金可以参照《继承法》的遗产分割原则合理分配。1.死亡赔偿金分割纠纷权利主体的确定法律对死亡赔偿金的分割没有明确的规定。一般来说,被害人的近亲属应该是权利主体。因为,《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至高无上的 美国法院采纳了继承损失说,因为死亡赔偿金不是对死者生命本身的补偿,生命本身不能也不需要用金钱来计算,而是因为被害人的法定继承人因被害而死亡。享有损害赔偿请求权的是间接受害人,即死者的近亲属。注:1。最高法院中的《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五世。;美国法院明确规定: "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2.最高法院第12条。;美国法院 《《民法通则》实施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明确规定: "民法通则规定的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2.死亡赔偿金分割纠纷的分配原则2.1死亡赔偿金因司法解释称因继承而丧失,应为 "继承的 "根据《继承法》第10条规定的法定继承顺序,由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的配偶、父母和子女共同继承。如果第一顺序没有继承人,第二顺序的继承人将 "继承 "。如果死者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的孩子将 "继承 "通过代位求偿。2.2在同一继承顺序中,死亡赔偿金的数额原则上根据继承人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密切程度确定,不适用《《继承法》》第十三条规定的同一顺序一般应平等的原则。2.3死亡赔偿金原则上由家庭生活共同体成员共同获得。如果有关各方没有要求分部分表决,。;美国法院不得分割。
引用法律
[1]《继承法》
[2]《继承法》第三十三条
[3]《继承法》
[4]《继承法》
[5]《产品质量法》第44条
[6]《国家赔偿法》第27条
[7]《民法通则》第119条
[8]《消费者权益保》第42条
[9]《最高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
[10]《最高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十条
[11]《最高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6条
[12]《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37条
[13]《民法通则》
[14]《最高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
[15]《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95条
[16]《最高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
[17]《最高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18]《最高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九条
[19]《最高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最高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1条
[21]《最高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2]《最高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3]《最高法院关于贯彻执行《继承法》对几个问题的看法?"第三条。
[24]《最高法院关于贯彻执行《继承法》对几个问题的看法?"第四条。
[25]《最高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3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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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赔偿金的最新计算标准
死亡赔偿金会作为遗产支付给别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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