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被屋内装修工打死 物业公司获赔17万

 2023-03-12    4  

深圳装修工人钟宪辉利用过期的《装修出入证》进入小区,将业主杀害。被害人母亲认为物业管理处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将东海房地产公司、DTZ房地产顾问(深)有限公司及其分公司东海花园管理处和凶手钟显辉一同告上法庭,要求赔偿近600万元。12月22日,深圳福田区法院一审判决某物业公司承担全部赔偿的30%,约17万元。据悉,这是最高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判决的第一起相关案件。;自今年5月实施以来,该法案已在美国法院生效。

2002年4月,被害人郑立山在东海花园小区买了一套房子。小区物业管理处承诺协助公安部门维护物业区域的治安秩序,并有保安24小时值班巡逻,及时妥善处理各类突发事件。

同年,郑丽珊装修了房子。作为一名装修工人,凶手钟宪辉去了东海园林管理处的《出入证》。2003年7月21日上午9时,钟宪辉拿着一辆过期的《出入证》进入东海花园。保安没有仔细看《出入证》,也没有让他登记,就同意钟宪辉进入小区。钟宪辉骗了李,郑丽珊 的保姆,打开门的理由是 "维护和保养。进屋后,钟显辉将李杀死,并搜出1000余元现金和6部手机。半小时后,郑立山回家,钟贤辉胁迫郑立山打开保险柜,取走十多万元现金。得手后,钟宪辉杀死郑立山,带着赃物逃离东海园。

同年7月27日,钟宪辉被公安机关抓获。2004年4月1日,深圳市中级法院;;美国法院以抢劫罪和故意罪判处钟宪辉死刑。目前,该案正由广东省高院复核。

钱女士、郑丽珊 的母亲抱怨说,小区保安没有核实钟宪辉 的通行证,未经登记就放行了。郑立山是因为自己的过失而被害,管理处的行为构成侵权。东海房地产有限公司应为小区配备的监控设备陈旧、物业管理公司选择不当承担连带责任。钱女士请求法院判令被告赔偿其丧葬费、死亡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交通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97万余元,近三年因侵权造成的预期收入损失500万元。

法庭上,管理处认为,本案中,凶手钟宪辉应对郑丽珊 谋杀。管理处没有义务保证郑丽山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的私有财产,并且只有在合理限度内保证公共区域安全的义务。管理处已尽到了维护公共秩序的义务,其未登记的不作为不违法,主观上没有过错。有害结果之间没有因果关系。即使管理处在维护公共秩序中未尽到合理限度的安全保障义务,也只应在防止和制止损害的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

东海房地产公司辩称,其没有任何违法行为,不应承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小区业主成立前 委员会,公司委托具有物业管理资质的机构进行物业管理,完全符合法律规定,不存在任何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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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审理后认为,钟宪辉应当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因无证据证明钱女士已丧失劳动能力且无其他生活来源,不属于侵权法意义上的被扶养人,其要求赔偿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请求,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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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女士因女儿被害而受到精神损害,其要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10万元的请求得到法院支持。钱女士;;s要求钟宪辉赔偿郑丽珊的预期收入损失没有法律依据。

法院认为,小区物业公司未能核实钟宪辉 其身份真实与否以适当的,即其同意让其进入该居民楼,属于不在合理限度内的安全保障义务,其存在过错。判决东海花园管理处对钟宪辉 s补偿。法院还认为,东海房地产公司对郑立山没有过错。;■死亡。

法院 s一审判决:钟宪辉赔偿钱女士59.3万余元。东海花园物业管理处承担30%,即17.7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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