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员失职的赔偿公证员失职的赔偿标准

 2023-03-12    5  

个人债务无法偿还,徐找人冒充其父亲办理公证书,通过签订虚假买卖合同骗取银行38万余元。2007年,许因贷款诈骗被判刑,银行 s的借款36万余元至今未收回。因此,银行将帮助诈骗徐某的倪某、杨某与原出具公证书的一同告上法庭。日前,黄浦区 上海市法院判决倪、杨赔偿银行36万余元,承担30%的补充赔偿责任。

徐是某贸易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于经营不善,徐欠下大量外债。为了还债,徐想到了通过 骗取银行购房贷款买假卖假。2004年底,许偷走了他的父亲 s的身份证、户口本和家里的房产产权证,向杨求助。

公证员失职的赔偿公证员失职的赔偿标准 上海 一起 使用 法律百科 第1张

许先找人冒充其父,与杨一起到上海某办理房屋买卖委托书公证。出具了公证书。;徐的父亲实际上并不在场,这证明徐 的父亲亲自签署了委托书,委托杨出售房屋。

后来,作为徐 杨与名义购房人倪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并成功从银行获得38万余元的个人住房抵押贷款。按照约定,杨在截留部分手续费后,将余款给徐。

2007年,许因贷款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5万元;违法所得责令退还受害单位。但判决生效后,法院在执行过程中未发现徐某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徐某无履行能力,故法院中止执行。

银行认为,杨某与倪某共同诈骗,事先协商后骗取贷款,主观上存在过错。给银行造成损失的是他们的共同侵权行为。但在核实本案为公证事项时,未对申请人的身份进行仔细审查,致使他人以徐 的父亲,这是主观上的疏忽。银行遂起诉要求杨、倪及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对此,杨某和倪某均认为自己在徐某不知情的情况下帮助其造假。银行在审核贷款时存在过错,银行应当承担责任。

辩称,徐某为侵权人,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而且委托书公证只是证明房屋委托出售的证据,并不是银行贷款的理由。而且房屋买卖和银行贷款是两个法律关系,没有必然联系。因为申请人使用了身份证原件办理公证,公证员只能以普通人的标准来区分。鉴于公证员故意隐瞒事实骗取公证书,导致公证书出现错误,不应承担责任。

法院经审理认为,杨、倪、徐共同骗取银行贷款,致使银行损失36万余元,二人共同侵害了原告 的产权。因为徐的一桩刑事案件强制执行中,无可供执行的财产,徐无履行能力。因此,银行 原告要求倪、杨共同赔偿的诉讼请求应予支持。

方面,虽然徐等人提供虚假材料,故意隐瞒真实情况,但仍在其未亲自到场办理公证的情况下出具了证明。显然,在审查和核实的过程中出现了错误。虽然的公证行为不是原告 s贷款损失,是造成这种损害的不可或缺的原因,且数额可观,故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鉴于倪、杨的过错与的过错是两个独立的主观过错,应承担补充赔偿责任,法院判决其对倪、杨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30%的补充赔偿责任。

一审判决生效后,不服,申请再审。上海市第二中级法院;;美国法院驳回了重审申请。

什么成了被告

出具的公证文书具有法律效力。近年来,越来越多的人选择贷款的买房,银行等金融机构也特别青睐和信任其出具的公证文书。随着合理信任的出现,公证机构的错误公证行为也越来越多地出现在司法领域。

记者了解到,目前仅黄浦区法院就有9起类似案件正在审理中。在上海其他基层法院,近年来,冒充他人骗取公证书的案件越来越多,尤其是买卖房屋和办理银行按揭贷款,屡屡成为被告。

对于此类案件的审理,最大的争议在于公证员的错误行为与银行的贷款损失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对此,实践中一直众说纷纭。有人认为,损失应当与公证机构的过错有必然的因果关系,以防止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将本应由自己承担的合同风险不当转移给公证机构。另一种观点认为,只需要证明等价,不需要证明必要性。一些学者也认为,法官应该考虑案件中的许多因素,并自由做出决定。还有一种观点认为,公证机构只应对公证事项造成的直接结果负责。

公证员失职的赔偿公证员失职的赔偿标准 上海 一起 使用 法律百科 第2张

负责此案的法官告诉记者,本案在审理中采用了这样一个标准,即公证机构 首先是自己的错,其次是别人的错。;伤害随后而来,其他的。;损害在逻辑上是公证机构的结果。;的过错,所以因果关系成立;至于公证机构的过失是直接原因还是间接原因,他人的主要原因还是次要原因 损害,不影响因果关系的成立。至于公证员因其过错造成他人财产损失应承担的责任形式,过错仍被视为公证员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公证员在本案审理中的责任,根据其过错程度确定其应承担的责任形式。

与其他被告的行为形成了合力。

本案主审法官告诉告记者,贷款用途是抵押贷款合同的重要实质性内容。在出具的委托书中,委托事项已明确包括了与出售争议房屋相关的所有手续,银行完全有理由认为出售争议房屋已获得产权人的授权。基于所涉及的审计事项的重要性,该信托对本行具有实质性的重要影响。;的对外借贷行为。贷款损失的发生是公证过失和其他两被告侵权行为共同作用的结果。

本案中,出具的公证书存在重大错误,但认定承担补充责任的依据是有过错而不是公证书有过错。出具了产权人不在场时签名的公证书。按照普通人的判断标准,虽然一代身份证的图像与本人可能存在一定差异,但注意应当能够区分本人是否在场,本身应尽的注意义务高于普通人,所以存在过错。同时,公证申请人提供虚假材料,故意隐瞒真实情况。鉴于银行无法证明与公证申请人恶意串通,只能认定存在审核过失,应当承担补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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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的认定 的赔偿责任,审判长表示,综合考虑行为主体的过错和行为原因的大小,决定在其他两被告可以承担的范围内承担30%的补充责任,是符合法律精神的 不要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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