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牌放置不当 损害他人利益 引发纠纷

 2023-03-12    3  

酒吧招牌被物业公司遮盖,商家将物业公司告上法庭。最近,《与政治》;;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法院对该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成都商业广场管理有限公司赔偿成都高新区艾伦故事酒吧经济损失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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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5月,张某与成都某商业广场步行街二楼9-16号8个商铺的业主签订商铺租赁协议,同意租赁上述商铺经营艾伦酒吧。双方同意并委托被告管理该财产。2007年8月,张某将上述酒吧转让给原告法定代表人何某。原告与被告签订了物业管理服务协议,约定了物业管理服务期限、委托管理服务项目、质量、服务费用等。,且该协议第九条写明,物业范围内的广告牌由被告根据实际需要设置,任何广告牌的设置不得妨碍其他业主或使用人的合法权益,广告牌收益共有部分用于补充物业管理经费。之后,原告向被告支付了三个月的物业管理费。

被告授权本案第三人某市场管理公司对上述商业广场的广告运营和招商进行协调、策划和管理。2007年9月24日,第三人向原告发出广告位租赁告知书,称原物业管理协议及相关协议终止后,以每平方米300元的价格出租位于酒吧门面的艾伦酒吧广告牌。如需续租,应在两天内给予答复,否则视为不予续租。原告对此不予理会,2007年10月24日,被告用其他广告牌覆盖艾伦酒吧的广告牌。2007年12月23日,被告将其恢复原状。

在相关部门调解无效的情况下,原告将被告告上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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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认为,原告作为上述8家商铺的承租人,享有业主转让的建筑物共用部位的合理使用权,有权在共用部位设置广告牌。被告作为某商业广场商业商铺的物业管理人,不具备收取全部广告收入的法定或约定权利。以原告未支付全部广告收入为由,擅自覆盖原告设置的广告牌,侵犯了原告 的合法权益,应依法承担全部责任。虽然原告 美国的广告牌肯定会影响公众。;原告未能提交足够的证据证明广告牌被覆盖后受到了多大的影响。根据相关资料,法院认为其经济损失为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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