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3-12 10
按照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的规定,教育机构有教育、管理和保护未成年人的法定责任和义务。违反法定义务,造成未成年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因此,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应当在其职责范围内(如校园内)履行相应的义务,否则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这里有两种情况:
(一)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造成他人人身损害,学校、幼儿园及其他教育机构在职责范围内未尽到相关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第三人侵权造成未成年人人身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学校、幼儿园及其他教育机构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侵权人承担主要赔偿责任。
进一步阅读
校园伤害事故的侵权责任
侵权损害赔偿疑难问题研究——兼论校园伤害事故中的学生责任
学校应对校园伤害事故承担过错责任。
原文链接:https://zazhiba.com.cn/post/14304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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