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3-12 28
甲方:编号XX年级XX班受伤学生XX (15岁)XX县x中学,与监护人XXX,监护人XXXXXX和XXX,于XX年XX月XX日XX月XX日在本班教室摔跤玩耍时,不幸造成XX 右脚和踝关节的滑动和位移。目前在XX县骨科医院经过半年的治疗已基本痊愈,共花费医疗费用X万余元。现在双方监护人已经平等协商达成一致,接下来就跟随法律快报小编了解在校学生意外伤害赔偿协议。
一、在校学生意外伤害赔偿协议甲方:男年龄住址:身份证号码:
甲方:男,地址:身份证号码:
乙方于遭受意外伤害,经治疗后已痊愈。为了妥善解决党B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谅互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自甲方农资公司支付之日起,甲方实际发生并应支付的医疗费、交通费及其他费用;;截至本协议签订之日,甲方已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大写:元),该违约金已于本协议签订前全部付清。本协议签署后,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索赔上述期间发生的任何费用。
2.本协议签订后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大写:)元,于()付清。
3.乙方领取一次性补助金后,应合理分配和处理,并自觉预留足够的费用用于可能的后续治疗、康复和生活。乙方分配和处理上述费用的由乙方决定,其后果由乙方承担..
4.若甲方延迟向乙方支付本协议约定的一次性补助金,每延迟一天,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一次性补助金的3‰作为滞纳金,滞纳金总额最多不超过一次性补助金总额的20%。
5.如果乙方在收到甲方支付的一次性补贴后,以任何理由向甲方要求任何费用和责任,乙方应退还甲方为解决此事而支付的所有费用,承担因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并向甲方支付一次性补贴的20%作为违约金..
6.本协议是双方平等自愿协商的结果,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达,公平合理。
7.甲乙双方已正确阅读并理解本协议全文,双方均理解违反本协议所涉及的后果,并对本协议的结果完全满意。
8.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9.本协议为一次性终止协议,双方应以此为断,全面认真履行合同,不得以任何理由纠缠。乙方今后的任何身体或精神问题都应与甲方讨论It 这无关紧要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见证人:
附件:甲方复印件;;美国和党B ;s身份证
二、学生儿童意外伤害保险合同的条款保险合同的构成。
第一条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批单和特别约定组成。有关本保险合同的任何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新闻报道
第二条凡在依法设立的学校或幼儿园注册的,身体健康,能够正常学习和生活的大、中、小学生及儿童,均可作为本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被保险人或者与被保险人有保险利益的其他人,可以作为被保险人。
被保险人是未成年人,必须由父母投保。
保险责任
第三条在保险期间,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造成身故、残疾或烧伤,保险人按下列约定给付保险金:
(1)被保险人在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相同原因身故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单记载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对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被保险人死亡前已获得本条第(二)、(三)项保险金的,死亡保险金为扣除已支付保险金后的余额。
(2)若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在事故发生之日起180天内,因相同原因造成本保险合同所附《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以下简称《给付表一》)所列伤残等级之一的,保险人将按表中所列赔付比例乘以保险金额给付伤残裸石。若治疗仍未结束,则在第180天根据身体状况进行伤残鉴定,并相应支付伤残保险金。
1.被保险人因同一意外伤害事故在《给付表一》造成一项以上残疾时,保险人给付各项残疾保险金之和。但不同伤残项目属于同一肢体时,只给付一份伤残保险金;伤残项目对应的缴费比例不同的,只给付比例较高的伤残保险金。
2.如果被保险人 本次事故造成的残疾与之前事故造成的残疾合并,并可领取《给付表一》所列较重项目的残疾保险金,保险人按照较重项目给付残疾保险金,但应扣除之前已给付的残疾保险金。
(3)若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导致本保险合同所附的《意外伤害事故烧伤保险金给付比例表))(简称《给付表二》烧伤程度之一,保险人应按本表对应的烧伤程度及附件所列的规定支付意外伤害烧伤保险金。
1.被保险人因同一意外伤害导致烧伤或残疾的,无论是否发生在身体同一部位,保险人都只按照较高的赔付额给付保险金。
2.因为被保险人没有约定外伤事故烧伤在身体同一部位时,保险人给付烧伤保险金中金额较高的一项,即后一次烧伤保险金金额较高的,扣减前一次给付的保险金;如果上一次烧伤保险费金额较高,保险人将不再支付下一次烧伤保险费。
3.当被保险人因不同的意外伤害而烧伤,发生在身体不同部位时,保险人给付各种保险金的总和,但给付总额以保险金额为限。
免除责任
第四条被保险人因下列原因死亡、伤残或烧伤,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一)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故意行为。
(2)因被保险人的挑衅或故意行为而发生打斗、被攻击或被谋杀;
(3)被保险人怀孕、流产、分娩、药物过敏、食物中毒;
(4)被保险人的整容手术及其他内外科手术造成的医疗事故;
(5)被保险人未经医生同意服用、涂抹或注射药物;;的建议;
(6)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失踪,被法院宣告死亡的;
(七)原子能或核能装置引起的爆炸、污染或辐射。
第五条被保险人在下列期间遭受伤害,导致身故、残疾或烧伤的,保险人不负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在战争、军事行动、、恐怖活动或其他类似的武装叛乱期间;
(2)被保险人从事违法犯罪活动期间,或被依法拘留、服刑期间;
(3)被保险人因酒精中毒而受到酒精、药物或管制药物的影响;
(4)在保险期间。;醉酒驾驶、无有效驾驶证驾驶或者驾驶无有效驾驶证的机动车的;
(5)被保险人患艾滋病或感染艾滋病病毒期间;
(6)被保险人从事潜水、跳伞、攀岩、探险活动、武术比赛、摔跤比赛、特技表演、赛马、赛车等高风险活动。
保险
第六条保险金额由投保人和保险人约定,并在保险单中载明。本保险合同的最低保险金额为3000元。保额一经确定,不得中途更改。
保险金额是保险人承诺支付保险金的最高金额。
保险期限
第七条除另有约定外,保险期间为一年,以保险单载明的起止时间为准。
保险费用
第八条保险费按年计算。投保人应在订立合同时一次性支付保险费。
投保人的义务
第九条投保人应当如实填写申请表,回答保险人的询问,并履行如实告知义务。
投保人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有权解除本保险合同,不退还保险费。对于本保险合同终止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支付保险金。保险金责任。
投保人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且足以影响保证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本保险合同;因过失未尽到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且发生在本保险合同终止前的,保险人不负责支付保险费,只按约定退还未到期的净保险费。
第十条投保人应当在订立合同时或者按照双方约定支付保险费。在支付保险费之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负责支付保险费。
第十一条投保人的住所或者通讯地址发生变化时,应当及时书面通知保险人。1.投保人未通知的,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载明的最后住所或者通讯地址发出的相关通知,视为已送达投保人。
保险金的申请和支付
第十二条保险事故发生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应当自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五日内通知保险人。
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未通知或者延迟通知的,被保险人应当承担保险人增加的勘探、调查费用。
因未通知或者延迟通知导致必要的证据灭失或者不能确定事故的性质和原因的,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上述协议不包括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误。
第十三条赔偿请求人向保险人申请赔偿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交作为索赔依据的证明和资料。被保险人未能及时提供有关文件,致使保险人无法核实文件的真实性及其所记载的内容的,保险人对无法核实的部分不承担责任。
(一)被保险人意外身故的,索赔人应当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向保险人提供下列证明文件和资料:
1.保险金给付申请书;
2.保险单;
3.受益人的身份证明;
4.公安部门或保险人认可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被保险人死亡证明或尸检报告。被保险人被宣告死亡的,受益人应当提供法院出具的死亡证明法院;
5.被保险人注销证明户籍;
6.申请人是代理人的,应当提供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等相关文件;
7.保险人要求的与本次索赔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二)被保险人意外伤残、烧伤的,索赔人应当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向保险人提供下列证明文件和资料:
1.保险金给付申请书;
2.保险单;
3.受益人的身份证明;
4.保险人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或司法机关出具的伤残或烧伤诊断证明;
5.申请人是代理人的,应当提供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等相关文件;
6.保险人要求的其他与此索赔有关。证据和信息。
(三)请求人因特殊原因无法提供上述证明的,应当提供法律认可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第十四条保险人收到赔偿请求人的给付保险金申请书以及第十三条所列的有关证明和资料后,应当及时进行核实。
对于被保险人,保险人应当在与赔偿请求人就保险金数额达成协议后十日内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对于不属于保险责任的,保险人应当向索赔人发出拒付保险金通知书;经认定属于保险责任,但无法确定给付保险金金额的,由保险人按照根据现有凭证和资料能够确定的最低金额给付,并在最终确定给付金额后进行相应扣减。
第十五条在保险期间,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自事故发生之日起失踪,保险公司负责赔偿。;保险人应当按照判决确定的死亡日期给付死亡保险金。但是,被保险人被宣告死亡的,赔偿请求人应当在知道被保险人活着后三十日内退还保险人给付的死亡保险金。
第十六条请求人和被请求人;;自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二年内未行使向保险人要求赔偿保险金的权利的,该权利消灭。
受益人的指定和变更的处理
第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在订立本保险合同时,可以指定一人或者数人为死亡保险金的受益人。身故保险金有数个受益人时,应当确定受益人顺序和份额;如果不确定给付顺序和份额,所有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将享受同等的给付。
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可以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但需要书面申请告知保险人,保险人会在本保险合同上批注。如因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发生法律纠纷,保险人不承担责任。
被保险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受益人的指定或者变更应当经其监护人同意。投保人指定或者变更受益人的,应当征得被保险人的书面同意。
本保险合同中残疾或烧伤保险金的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保险人不接受其他指定或变更。
争端解决
第十八条因履行本保险合同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提交保险单载明的仲裁机构仲裁。如果保险单中没有规定仲裁机构或者发生争议后没有达成仲裁协议,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美国法院。;()。
任何其他业务
第十九条本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可以书面通知保险人终止合同。投保人在解除本保险合同时,应当提供下列证明文件和资料:
1.合同终止通知;
2.保险单;
3.保险费交付证明;
4.被保险人的身份证明。
投保人要求解除本保险合同的,本保险自保险人收到解除合同申请后的第24日起开始保障。保险合同的效力终止。保险人应当自收到上述证明文件和资料之日起30日内退还被保险人未到期的净保险费。
根据这份保险合同,如果索赔人已经收到保险金,投保人不得解除合同。
第二十条在保险期间,经投保人和保险人同意,可以通过附加条款的变更本保险合同的有关内容。本附加条款或批准表格是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本保险合同条款与附加条款或批文不一致时,以附加条款或批文为准。如有遗漏,以本保险合同条款为准。
《民法通则》第二十一条。;适用于本保险合同。
第二十二条解释
本保险合同中具有特定含义的术语定义如下:
保险人:指保险公司的分支机构;;与投保人签订本保险合同的美国保险公司。
请求人:就本保险合同的身故保险金而言,是指受益人或者被保险人的继承人或者依法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其他自然人。就本保险合同项下的伤残或烧伤保险金而言,是指被保险人。
一周岁:以合法身份证件记载的出生日期为准。
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意外伤害:是指外部的、突发的、非故意的、非疾病的客观事件作为直接的、单独的原因造成的身体伤害。
烧伤:指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因意外事故造成的软组织烧伤。烧伤程度达到M,uI度烧伤的标准是整个皮肤(表皮、皮下组织)的损伤,涉及肌肉、骨骼、软组织的坏死、停滞、最终脱落。烧伤程度和烧伤面积的计算以保险人和被保险人约定的鉴定机构的鉴定结果为准。
肢体:指人体的四肢,即左上肢、右上肢、左下肢和右下肢。
:指本保险合同所附《意外伤害事故烧伤保险金给付比例表》同意的人体,即人体分为头部、躯干和四肢两部分。
没有有效的驱动程序 驾照:指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驾驶员:无司机驾驶 或者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车辆的。;没有有效的驾驶执照开车。;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规定的牌照。
艾滋病或艾滋病毒:由世界卫生组织定义。若在被保险人的血液样本中发现上述病毒的抗体,则判定被保险人已感染艾滋病病毒。
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诊疗护理规范和惯例,因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潜水:是指在江河、湖泊、海洋、水库、运河等水域用辅助呼吸设备进行的水下活动。
攀岩是指攀登悬崖、建筑外墙、人造悬崖、冰崖、冰山等运动。
武术比赛:指柔道、空手道、跆拳道、散打、拳击等拳法和各种器械的两人或两人以上的对抗性比赛。
冒险:是指明知在一定的自然条件下有丧失生命或伤害身体的危险,而故意将自己置身其中的行为。比如漂流、徒步穿越沙漠或人迹罕至的原始森林。
特效:指从事马术、杂技、驯兽等特殊技能。
未到期净保费计算公式(一年期保单):
未到期净保费-保险费x [1-(保单到期后天数/365)] x (1-20%)。
天数不足一天的,按一天计算。学生和儿童意外伤害保险合同条款
三。人身意外伤害赔偿协议甲方:男年龄住址:身份证号码:
甲方:男,地址:身份证号码:
乙方于遭受意外伤害,经治疗后已痊愈。为了妥善解决党B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谅互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自甲方农资公司支付之日起,甲方实际发生并应支付的医疗费、交通费及其他费用;;截至本协议签订之日,甲方已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大写:元),该违约金已于本协议签订前全部付清。本协议签署后,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索赔上述期间发生的任何费用。
2.本协议签订后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大写:)元,于()付清。
3.乙方领取一次性补助金后,应合理分配和处理,并自觉预留足够的费用用于可能的后续治疗、康复和生活。乙方分配和处理上述费用的由乙方决定,其后果由乙方承担..
4.若甲方延迟向乙方支付本协议约定的一次性补助金,每延迟一天,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一次性补助金的3%作为滞纳金,滞纳金总额最多不超过一次性补助金总额的20%。
5.如果乙方在收到甲方支付的一次性补贴后,以任何理由向甲方要求任何费用和责任,乙方应退还甲方为解决此事而支付的所有费用,承担因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并向甲方支付一次性补贴的20%作为违约金..
6.本协议是双方平等自愿协商的结果,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达,公平合理。
7.甲乙双方已正确阅读并理解本协议全文,双方均理解违反本协议所涉及的后果,并对本协议的结果完全满意。
8.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9、本协议为一次性终止协议,双方应以此为突破口,全面、认真履行合同,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通过纠缠。甲方与乙方今后的任何身体或精神问题无关。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见证人:
附上一份甲方 美国和党B ;在:的身份证。
以上是法制快报边肖介绍的《在校学生意外伤害赔偿协议》的相关内容。学生是祖国未来的建设者,他们的合法权益应该得到保护。如有其他法律问题,请及时咨询律师。法制快报提供专业律师,欢迎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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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的范围和标准 意外伤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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